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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治疗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和华西临床医学院,同时也是四川大学交叉学科研究中心,国家综合性四川大学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大平台、教育部首批认定的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双一流”重点建设实验室。
实验室总体定位是将现代生物技术、临床医学、免疫学、药学、纳米生物技术、化学、材料学等多学科进行交叉与融合,致力于人类重大疾病生物治疗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生物治疗实验室,促进医药生物技术的发展。目前,已建立了从基因发现到药物研发及临床治疗等一系列关键技术平台,如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模式生物、生物技术药物、基因治疗、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纳米生物技术、化学生物学、小分子药物、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等药物研发关键技术平台等。实验室仪器设备先进,设备总值超过5亿元。承担国家重大和重点项目100余项,每年总经费超过1亿元。实验室研究生导师140余人,包括中科院院士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70余人,研究人员平均年龄小于45岁,形成了一支以高水平学术带头人为核心、以中青年为骨干、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每年在Nature、Science、Cell、Nature Medicine、Nature Biotechnology、N Engl J Med、Nature Chem Biol、Dev Cell、Mol Cell、PNAS、Blood、Angew. Chem. Int. Ed、JACS、Cancer Res.、JBC、J Immunol等国际著名杂志发表SCI收录论文500余篇。前沿基础研究的突破,推动了成果应用与转化以用及产学研合作,与40多个制药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转让项目100余项。实验室现已成为我国生物治疗领域培养高水平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
实验室2025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一、招生计划
实验室2025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总计138人,已招收直接攻博4人。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25年招生计划后做适度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和工程博士外,实验室定向生招收比例不超过5%。全日制定向生要求在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 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四川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 工程博士(专业名为生物与医药)旨在培养创新药物研发工程技术人才,原则上要求有新药研发经历。
3. 实验室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 至少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正高级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亲笔推荐(推荐专家必须含硕士导师和所申请的博士导师)。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报考院系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scu.edu.cn/bszyml/index),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下载 “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按顺序整理材料,并在2024年12月15日17点前将申请材料和自查表寄送达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大学华西校区生物治疗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系人:李明果老师;联系电话:17360064575;邮编:610041)。
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顺序 | 材料内容 | 备注 |
1 |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 1、“本人自述”内容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经能力等(如参加过的科研项目和承担的角色、已获得的科研成果、未来的学术发展规划等),字数不少于800字。特别说明:未按照要求填报者视为材料不合格。 2、拟报考定向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校签署报考意见和盖章。 3、“考生签名”必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
2 | 研究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已获得的最高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 硕士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
3 |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
4 | 专家推荐书 | 专家推荐书报名时由网上下载,至少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正高级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亲笔推荐(必须有所申请的博士导师和攻读硕士学位的硕士导师) |
5 | 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 |
6 | 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 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
7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 内容包括研究方向、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研究内容和计划等,字数2000-2500字。 |
8 | 硕士毕业论文(含评议书复印件) | 1、应届硕士生提供开题报告、学位论文摘要(字数2000-2500字)和学位论文PPT(不少于30张),须硕士导师签字;论文全文(电子版)复试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复试时间和邮箱另行通知),需与之前所提供的学位论文摘要和PPT内容一致,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2、往届硕士生提供毕业论文和论文评阅书复印件(需培养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
9 | 科研成果(包括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授权专利、成果转化和新药批件/证书、学术奖励等证明材料);承担科研项目等情况 | 1、学术论文必须正式见刊或有接收函,请列出论文清单,并指定代表作1篇。代表作须为第一作者研究性论文,提供全文且须在论文首页上端空白处注明“代表作”。如代表作为共同第一作者,须说明实际贡献,并需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签名。 其余论文仅提供首页(非第一作者或共同一作论文或综述不需提供);论文应有卷/期/页码,或DOI号,且必须在论文首页上端空白处注明准确的期刊ISSN号(print version); 2、专著须正式出版,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1)专著封面;(2)主编/编者页;(3)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即含书名、出版社名称、ISBN统一编号、版次、印数等信息的那一页);(4)目录和编写章节的起止页; 3、专利:须为发明专利,且获授权。如专利实现转化,请提供证明材料。 4、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的学术报告,须提交参会的会议手册和相关证明材料; 5、研究报告或咨询意见、建议被省级以上药监、医保、卫健部门决策或制定法律、法规所采纳,须提供有关部门正式书面证明、意见、聘书、研究合同或其他佐证材料; 6、学术奖励需提供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7、主持科研项目,须提交带有考生姓名的科研项目任务书; 8、提交的学术论文、专利、科研项目书等材料中须在考生姓名、科研项目和编号处用红笔做下划线标记; 9、发表论文、专利和科研项目的获得年限:要求近3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
10 | 在职考生报考定向或非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须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
11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 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供 |
12 | 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专项或重点研发项目承担单位签字盖章的推荐函(附件5) | 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提供 |
13 | 其它材料 | 不在上述内容中考生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
14 | 部省合建高校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推荐函 | 报考部省合建计划的考生提供 (仅面向西藏大学开展) |
特别提示:
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确需修改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
一、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查
实验室将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和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学申请材料、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资格审查结果预计在2024年12月下旬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单位网站相关通知。
2. 材料评议
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议结果预计在2025年1月中旬前在公布。实验室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3. 复试
实验室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志趣、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复试考核的形式为面试,具体安排详见实验室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考生参与复试考核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人。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实验室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实验室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考生录取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4.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28-85367881(李老师) E-mail:biotherapylab@163.com
六、受理举报渠道
生物治疗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三段17号四川大学华西校区生物治疗全国重点实验室
杨老师,13666193494
E-mail:jlyang01@163.com
七、其他说明
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材料评议成绩、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请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专栏(http://yz.scu.edu.cn/)或报考院系网站查询。
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